學費和獎助學金
註冊學費
2022 –2023 秋季學費
學位/項目 | 學費(每學分) |
---|---|
碩士科正修生/試讀生 | $331 |
碩士科旁聽生 | $100 |
神學碩士科正修生/試讀生 | $399 |
博士科正修生/試讀生 | $399 |
博士科旁聽生 | $236 |
碩士科導修(特殊情況下) | $494 |
神學碩士科導修(個人原因) | $593 |
新約聖經自修 | $84 |
舊約聖經自修 | $84 |
論文延期費(每學期) | $378 |
獎助學金
前言
本院靠神的恩典,並眾教會和福音機構及個別主內肢體的愛心奉献設立助學金,供品學和事奉心志良好,經濟上有需要之全時間學生申請。故學生需要先盡力籌足在學院攻讀時所需費用;神學院亦會鼎力在各方面協助有需要之學生。本院行政部另設有院內學生工作職位,協助有經濟需要之學生。全時間學生之配偶在院內進修可減免學費,以減輕其經濟負担。學生若仍有經濟需要,可向院方依章申請貸款,不宜向外界借貸。
基本原則
- 為使更多同學能受惠,原則上學院之助學金最多可到學生本學期學費。專項助學金除外。
- 接獲助學金的學生必須在學業成績上保持良好水平,否則學院將會減少或取消其助學金。
- 接受學院外助學金的學生須向捐贈者寫信致謝,並知會學院。
助學金種類
- 基神助學金(1)
- 全時間學生。
- 基神助學金(2)
- 來自中國大陸的非政府資助 CWTS 全修生;
- 有經濟上的需要;
- 畢業后在中國大陸教會全職服事。否則在三年内退還助學金全額。
- 基神助學金(3)
- 每年二位,必須為 CWTS 全修生,GPA 在3以上;
- 由 CWTS 分配。
- 基神助學金(4)
- 由基神自行選擇品學兼優全修生。
- 基神助學金(5)
- 一至二位來自中國內地全職神學生;
- 由支持教會推薦其修讀碩士或以上學位而被 CWTS 錄取者;
- 接受助學金之學生成績需維持 GPA 在 3 以上方可繼續接受助學金至畢業,否則需退學返回原居地;
- 接受助學金之學生畢業後需返回中國事奉,不得在美國申請 OPT;
- 學生需有二年全职亊奉经验,夫妻同来學習者优先。
- 基神張子江牧師紀念助學金
- 由 CWTS 推薦符合下列 1 或多項條件:
- 放棄原有的成功職事而投身事主者;
- 献身服侍貧困者;
- 來自香港。
- 由 CWTS 推薦符合下列 1 或多項條件:
- 愛加倍助學金
- 具醫護專業背景,或有心醫療宣教之 CWTS 全修生;
- 需附醫療傳道見證;
- 由本院分配給合資格的申請人。
- Peter and Andrew 助學金
- 放棄原有職業全時間投身事主;
- 基神學生一至二位。
基神助學金申請須知
- 助學金主要為經濟上有需要之學生而設,故學生如有存款/資產超過一年半之用度,學院將不考慮其申請。學生所獲助學金總額不得超過其可証明之需要總額。
- 申請助學金之學生須填報申請表,書明在美國及海外之所有資產並其在學期間的經濟支持,個人(及配偶)收入,並須向學院呈交銀行存款單及其他證明文件。除非有其他可證明之原因,申請表上所填報之存款/資產,須與該學生申請入學時填報之財務證明表相符。
- 申請助學金之學生須維持平均成績在 B 等級(即 GPA 分數 3)或以上。專項助學金之要求例外。
- 學生學業成績欠佳或操守不符合神學生身份者,學院可取消其助學金。
- 助學金之申請由評審委員議決核准與否。評審委員由本院之學生事務主任(主席)、教務主任及老師代表組成。學院將保密申請人之個人資料。
- 學生申請學院外之助學金須將申請條件及結果給學院備份;所獲助學金須存入學生在學院中之戶口。學院將按各該助學金之條款及學生學費及/或住宿費之需要扣除後發放給學生。餘款將按發出助學金團體之指示或退還給該團體。
基神助學金申請手續
- 初入學之學生須於申請入學時一併申請。
- 入學後須每個學期之最後一個月申請下一個學期之助學金。
- 申請者須填妥申請表格,附上證明資料,並呈交學生事務主任。本院之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審批申請表格後會將結果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