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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講

舊約的中心:以賽亞書中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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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2020
作者:葉裕波牧師

相信所有研讀舊約聖經的人都會有一個相同的感覺,就是覺得舊約聖經的内容太豐富,甚至找不著一個主軸的信息,似乎閱讀了大量的歷史資料,卻無法抓得住一個能夠貫穿整本舊約聖經的神學中心!如果是這樣的話,那請問舊約聖經到底有/沒有一個神學的中心/主題/主旨/主軸/核心?

在這樣的討論中,聖經學者們已經告訴了我們這個問题的困難,那就是:

  1. 如果舊約聖經沒有一個神學中心,那情形將會是:
    1. 整本舊約聖經變成互不相干的文學殘篇的彙編。
    2. 雖然如此,但是因著承認舊約的多元性主題,仍能整理出一個整合的主題來。
  2. 如果舊約聖經有一個神學中心,那情形又將會是:
    1. 從聖經正典所表達的方式中不容易歸納出一個中心。
    2. 即或認同一個舊約中心或主題,似乎是運用了一個外來的神學思想或架構去研究經文本身。

在過去日子中,聖經學者們認為如果舊約聖經有一個神學的中心、那個中心卻是言人人殊的,如:1.約 (Covenant – Eichrodt, Payne) 2.團契 (Communion/fellowship – Vriezen) 3.神 (God – Hasel) 4.救贖歷史 (Salvation history – VanGemeren) 5.應許 (Promise – Kaiser) 6.崇祀禮儀 (Cult – McKenzie) 7.在神面前的生命 (Life before God – Zimmerli) 8.律法與應許 (Law & promise – Clements) 9.審判與憐恤 (Judgement & mercy – Westermann) 10.信仰團體 (Community of faith – Hanson)。

從以上眾多的「舊約神學中心」議题中,雖然是各有不同的論述,但總括來說,它們都大致上包括四方面的內容:1.必須說明神的本性。2.必須說明神與祂子民的關係。3.必須說明神對人類救贖計劃之事。4.必須說明新舊約二者之間的關係(或關連性)。同樣地,大部份的聖經學者也同意研究「舊約神學中心」的條件如下:

  1. 承認聖經內容的多元性和統一性帶來的張力,聖經是一個有機體的一個整體 (organic unity) ,這張力的現象將繼續維持下去。(如﹕律法與恩典,神與人,歷史與傳統等)。
  2. 基督教的神學家必須視舊約神學為聖經整體的一部份,故此必須將新、舊約神學連在一起。
  3. 接受新約與舊約之間的相異性,並尊重二者之間的個別地位和相輔相承的作用。
  4. 舊約神學應有一個主旨,而不是處理一個中心或主要的觀念。
  5. 舊約神學的最終目的是要貫穿每一書卷和不同組別的著作所包含的不同神學(theologies),從而結合成一個動力性的整體(dynamic unity),使不同的神學和主旨都能融合起來。

建基於以上的討論,在舊約的歷史中,一個明顯而又經常出現的事實,就是耶和華拯救祂的子民,這好像就是舊約中的一個主旨,從創世記到瑪拉基書,從始祖亞當犯罪到以色列人的被擄,耶和華都一直看顧著人類的歷史,並施行祂的救恩。更而,在救贖的過程中,我們更看到一個脫穎而出的觀念和盼望,藉著神的啟示和引導,一直深植在舊約聖經之內,那就是神要差派一位彌賽亞救贖祂的子民,使以色列得以保全。

翻開過往有關彌賽亞的預言,在近代的福音派學者中,在這方面參予討論的,按照我們熟悉的有西羅漢默(John Sailhamer)、華德凱瑟(Walter C. Kaiser, Jr.)、麥康爾(J. Gordon McConville)等人。在他們的熱烈討論中,舊約中的彌賽亞似乎成了舊約研究中的最大課題。例如,凱瑟聲言彌賽亞在希伯來聖經的重要性:「將會是福音派學術研究中的決定時刻,並至終成為在教會中,我們當如何處理聖經的一種立場。」 1 他並且認為「這問題不單是屬於釋經學方面的,它更是啟示本身的權威和內容。」 2 另一位福音派舊約學者麥康爾也說:「若果舊約是基督教神學的問題所在…彌賽亞就是那問題的核心。」 3 他又說:「基督教對舊約了解的合法性在最後的分析中,是有賴於一個爭論的肯定,那就是舊約本身是屬乎彌賽亞性質的。」 4

誠如學者們所言的,彌賽亞的預言在舊約中佔了最重要的地位。在下列的討論中,我們將會針對這一主旨,集中討論關乎彌賽亞一詞的意義,尤其在先知書中的彌賽亞,說明彌賽亞預言的重點,及對昔日的以色列民和今天對我們的意義。

根據彌賽亞的字義:「彌賽亞」一詞源自希伯來文 מָשִׁיחַ,一般翻譯為「受膏者」(anointed)的意思,希臘文是 Χριστός「基督」。字根來自動詞「膏抹」(“to anoint”,מָשַׁח)。在舊約中曾提及三種人接受膏抹,例如以色列的掃羅和大衛王(撒上十 1;撒下十二 7),大祭司接受膏抹(出二十九 7;民三十五 25),包括其他祭司也如是(出三十 30),還有提及膏抹先知(王上十九 16;賽六十一 1)。

如以上所言,雖然舊約中有三種人受到膏抹,但此名詞和形容詞的出現,主要是在撒母耳記上下和詩篇裏,它的意義可說是與「君王」作同義詞,如(撒上二 10;撒下二十二 51;參詩二 2,十八 50)。不但如此,在以色列國危難的日子中,先知更是預言將來有一位拯救者,他的來臨將扭轉國運,帶來國家的平安和統治。

舊約對彌賽亞的預言甚多,其中預言的解釋也引起廣泛的討論。福音派學者中就有凱瑟(Walter C. Kaiser, Jr.)以專書論述:{The Messiah in the Old Testament}。根據凱瑟的研究,他認為舊約中共有六十五次關乎彌亞的直接預言,其中三十九次是在先知書之內, 5 由此可見先知書是特別重視彌賽亞的預言。而在這些先知預言中,範圍包括甚廣,由彌賽亞的降生和出生地,到他是統治的君王,他是受苦的僕人,又是再來的君王。

故此,在以下的討論中,我們特別選用以賽亞書的彌賽亞預言為首要的根據經文,分別闡釋先知書中彌賽亞的特色為:1.大能的君王 2.受苦的僕人。

一.大衛後裔的君王(他的出身)

  1. 奇妙的誕生

    在亞哈斯在位的期間,發生了所謂敘利亞 ─ 以法蓮的戰爭 (Syrian-Ephraimitic War,公元前 734/733),當時沒有信心的亞哈斯王面對戰爭不知所措,故此便暗暗的向亞述帝國求救,但這個舉動不為神所悅,於是神差派先知以賽亞向他發預言:「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 (sign),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賽七 14)

    這段經文的問题通常都環繞著這預言的重點:那孩子究竟是誰?

    1. 亞哈斯王之子 – 希西家王在後來復興了在南方的猶大王國

    2. 以賽亞先知的第二個兒子(賽八 3-4)

      「我以賽亞與妻子同室;他懷孕生子,耶和華就對我說:「給他起名叫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因為在這小孩子不曉得叫父叫母之先,大馬色的財寶和撒瑪利亞的擄物必在亞述王面前搬了去。」(參賽八 3 該節的用語和結構與前文的七 14 相若:賽七 15 -16 「到他曉得棄惡擇善的時候,他必吃奶油與蜂蜜。因為在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先,你所憎惡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見棄。」)

    3. 耶穌

      太一 22-23: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凱瑟認為這是遠期的應驗 (Distant Fulfillment)。以賽亞書七 14 的预言是近期的應驗 (Near Fulfillment),二者加起來便是雙重的應驗了(Double Fulfillment)。

  2. 奇妙的尊名

    賽九 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太四 14-17 引用賽九 1-2 的話: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西布倫地,拿弗他利地,就是沿海的路,約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那坐在黑暗裡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著他們。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舊約亞蘭文譯本他爾根 (Targum) 的翻譯:「奇妙的策士,權能的神–他要活到永遠,彌賽亞 מָשִׁיחַ—在他的日子和平要大大臨到我們。」 這裡介紹了彌賽亞的四重稱號:奇妙策士:強調他的智慧和謀略;全能的神:強調他的全能和能力;永在的父:強調他的永存和衪與衪的百姓間的關係;和平的君:強調他的治理與统治帶來和平和祝福。

  3. 奇妙的國度

    賽十一 1 「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參太一 1「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舊約亞蘭文譯本他爾(Targum)的翻譯:「有一君王要從耶西的眾子中產生,從他的子孫中有彌賽亞要受膏。」這裡的經文再進一步說明彌賽亞统治的特色:賽十一 2 彌賽亞的智慧、謀略、知識與敬畏耶和華的靈;賽十一 3-5 彌賽亞的公義、審判、正直、信實;賽十一 6-9 彌賽亞新的國度(新伊甸園);賽十一 10-16 彌賽亞新的救贖(新出埃及)。

二.受苦的僕人(四首僕人之歌)

  1. 僕人的蒙召(賽四十二 1–6)

    這裏清楚說明僕人為耶和華所呼召,在此並強調「他將公理傳給外邦…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他是神所喜悅的,並有神的靈在他身上。整個的描繪非常生動和個人化,在新約中明確的認為這僕人就是耶穌基督(太十二 18–21) 。

  2. 僕人的事奉(賽四十九 1–6)

    進一步描寫僕人的工作,神要用他傳揚真理,故此「他(神)使我(僕人)的口如快刀」,也藉著他使以色列人得榮耀,且藉他「作外邦人的光」。這位彌賽亞的降臨在新約中也被認為是應驗在路二 32 和徒十三 47 的論述中。

  3. 僕人的顺服(賽五十 4–9)

    第三首歌描寫他面對的羞辱和逼害。有學者更稱呼這首歌為「僕人的客西馬尼」。

    「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主耶和華開通我的耳朵;我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賽五十 4–6)

  4. 僕人是救贖主(賽五十二 13–五十三 12)

    本段經文共分五段,其中隱含平衡結構的特色,藉此突出中間的段落為事件的高潮,是整個信息的精華所在。

    • A 僕人的降卑與高升 五十二 13-15 Humiliation & Exaltation
    • B 僕人被拒絕與苦害 五十三 1-3 Rejection
    • C 僕人的受苦與代罪 五十三 4-6 Suffering & Atonement
    • B’僕人被拒絕與苦害 五十三 7-9 Rejection
    • A’僕人的降卑與高升 五十三 10-12 Humiliation & Exaltation

這裡指出一個救贖的中心,是以「人」為祭的代贖(賽五十三 4-6):「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通常在舊約律法中是用獻祭的祭牲為罪人代死(利四章),耶和華神也預備一隻公羊代替以撒被獻為祭牲(創二十二 13),留意這是第一次,也是僅有的一次提及以「人」為祭的救贖。

更然,新約的作者一律都看耶稣就是那「受苦的僕人」:

總结以上的討論:關乎「彌賽亞」的預言,他是大能的君王,又是受苦的僕人, 為什麼?這怎麼可能?這疑問早已發生了,甚至連門徒們在當時也不了解。徒一 6-7:「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耶穌對他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路二十四 25-27 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 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結語與反思:

  1. 人類歷史的發生是纯屬「偶然的」,或是「必然的」?

    我們若果相信舊約聖經歷史有一個神學的中心,就是在浩瀚的宇宙中有一位大能的設計者—神在掌管著人類歷史的命運。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羅一 20-21)

  2. 如果歷史是「必然的」,那麽這位神所预備的歷史的中心是什麼?

    若果歷史的中心是基督,這個事實會如何影响了藉著以色列人及全人類的命運?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來一 1-2)

  3. 若果神的整個大計劃的主軸是在基督,這個事實和道理將會如何影响你的今生和永生?\

    • 對尚未認識和接受基督的人而言:不信者和異教徒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徒四 12)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十 14)

    • 對已經認識和接受基督的人而言:基督徒和忠心跟隨基督的人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 7-8)

Footnotes

  1. Walter, C. Kaiser, Jr., in {Journal of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 42/1, (1999), 99-102.

  2. Ibid. 101.

  3. J. Gordon McConville 的專文,被編輯在以下文集之內:{The Lord’s Anointed: Interpretation of Old Testament Messianic Texts} (Grand Rapids: Baker, 1995), edited by Philip E. Satterthwaite, Richard E. Hess and Gordon J. Wenham.

  4. Ibid. 17.

  5. Walter C. Kaiser, Jr., {The Messiah in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chigan: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95), 24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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