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資訊

F-1 國際生要求

國際申請人須知

  1. 申請人必須清楚從神領受全時間服事祂的呼召。
  2. 本院有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學位的鑑定書。申請人則須自付費用,將學位交給本院指定的評審機構,以審核其學位之真確性。
  3. 一經取錄,本院將寄出 I-20 表格(非移民學生證明書 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for Nonimmigrant Student Status)給申請人,以便向美國領事館申請國際學生入境簽證 (F1 Visa)。申請人須繳 I-20 表格手續費 80 元。
  4. 國際學生必須為全修生,每學期須修讀最少 12 個學分之課程。
  5. 根據美國聯邦法律,國際學生不可在美工作賺取金錢,除非事先向美國政府申請獲得批准。學院內的工作則屬例外。
  6. 學院須向美國政府負責學生的安全與行蹤,所以在就讀期間,學生不可擅自離美國境,必須事先書面通知校方。若前往三藩市灣區以外的美國地方,必須留下聯繫的資訊。
  7. 學生在就讀期間,不可向美國政府申請政治庇護,因此舉不符合入學意願,也打擊日後國際申請人就讀本院的機會。學生若被發現申請政治庇護,本院將即刻終止其學籍。
  8. 學生在就讀期間,參加任何政治活動都須小心謹慎;若有任何疑問,宜徵詢學院的意見與建議,以保護日後入學學生的權益。
  9. 學生若有經濟支持者,而支持條件是畢業後返回原居地事奉,則必須信守承諾,在完成學業後返回原居地事奉,本院將不允准畢業後的實習。

申請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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