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與神的家
我的家與神的家
劉傳章 牧師
按聖經有關創造的教導(創2:24-25)神對婚姻的藍圖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但世人犯罪墮落,如今家庭制度正處於危機。怎樣才能給家帶來轉機?從聖經看來,男性扮演了關鍵的角色:首先,夏娃被引誘時,在場的亞當(參創3:6)沒有加以勸阻;人類犯罪後,神尋找亞當說:「你在哪裡?」(創3:9)日後保羅說:「罪是由一人(亞當)進入了世界」(羅5:12-19)。 按瑪拉基書4:6的說法,神子民復興的標誌是,子女與父親恢復和好的關係。我們從以弗所書6:4也發現,神預期作父親的基督徒在家庭裡負起教導的責任。這不是說母親不重要,而是說父母二人應該一起教養子女,建立家庭,由此建立社會。
以下我們從「家在神裡」和「神在家裡」這兩個角度,來看神對家與教會的心意:
一、家在神裡 詩篇78篇1-8節告訴我們,家若要在神裡,必然牽涉到信仰的傳遞與神的話語。
(一) 信仰的傳遞 (1-4節) 第1節裡,詩人發出傳遞[信仰]的呼召,呼籲與他關係密切的人(「我的民」)留心聽他的話,進而瞭解與實行。第2節裡,他聲明傳遞的方法,就是用比喻,這跟華人歷來藉說寓言來教訓後輩的做法,是十分脗合的。第3節讓我們看見,傳遞的來源是親身的體驗,包括從祖宗所領受的見聞。然後第4節提醒我們,傳遞的使命是全面的,所傳的包括正面與負面的事情。事實上第8節和後面所記載的,多半是祖宗們失敗的鑑戒,由此更顯出神的能力和美德。
(二) 神的話語 (5-8節) 第5節指出,[信仰]傳承的內容離不開神堅立的話語。在舊約時代,這主要指神的法度與律法;而在新約時代,神的啟示是有關十字架的純正福音。第5節的第三部分接著告訴我們傳承的程序,就是由祖宗傳到子孫,再由子孫傳到日後出生的子孫。跟著第6-8節說出傳承的目的,包括:a) 使神的話語代代相傳 (另參提後2:2);b) 使後代也仰望神,不忘記祂的作為(7節);c) 使後代能謹守神的命令,忠誠而不假冒(8節)。
結論 敬虔的祖先不一定可以養育出敬虔的後代,因為人是靠不住的。我們應倚靠神,但我們自己也必須敬虔。
二、神在家裏 神在家裏就是基督是你家之主。信徒的家要被建立,必須讓基督在凡事上做主。有人說:基督若不是一切的主,祂就根本不是主 (If Christ is not the Lord of all, then he is not the Lord at all)。
甚麼是基督化的家庭? (一)「家」是神救恩的對象: 神在新舊約都顯出一個心意,就是救恩是要給全家的。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 [撒該] 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路19:9) 神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因為在這世代中,我見你在我面前是義人。」(創7:1) 保羅對禁卒說:「當信主耶穌,就必得救—你和你一家。」(徒16:31) 這句話的意思是,因著你的信,你悔改的見證,福音就有機會臨到你的家。當然,你也要盡心的為你家人的得救代禱。教會也當擔起這個使命,幫助信徒的全家人都得救,特別是家中未信主的配偶。
(二)「家」是神賜福的器皿: 聖經中多次提到賜福的事。神對亞伯拉罕說:「我必賜福給你…… 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1-3) 基督徒得救蒙恩以後,要成為上帝賜福給別人的管道。 聖經舊約中,很多時候是以物質的豐富來表達上帝的賜福,但新約卻強調十字架的道路。今天我們不是追求世上的豐富,乃是走耶穌所走的路。我們不只要「得福」,更要「求神藉我賜恩福」。你的家是不是上帝藉以賜福的器皿?世上還有很多貧窮的地方,需要藉著你我去賜福給他們。聖經說「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麼?」(斯4:14) 須知機會一去不再來,趁著還有機會趕緊作,使你的家成為別人蒙福的器皿!
(三)「家」是神計劃的延續: 出埃及記3:6記著,神對摩西說「我是你父親的神」;上帝是亞伯拉罕父親的神,也是亞伯拉罕的神,更要做亞伯拉罕後裔的神。上帝給大衛的應許中曾提到「你的後裔要接續你的位……。」(撒下7:11) 新約提摩太前書1:5提到一個從母系而來的信仰傳承 (提摩太的父親是個希臘人) ,提摩太是保羅帶領信主的,但他信仰的種子是從母親和祖母那兒傳遞下來的。今天,上帝要我們的家世世代代走在祂的旨意裏面。
(四)「家」是神教會的起點: 教會在家裏,家在神裏,意思是說信徒的家和神有著密切不可分割的關係。初期信 徒的聚會是從家裏開始的,保羅問安時經常說「問在他家中的教會安」(羅16:5;林前16:19;西:4:15;門1:2)。但願我們的家都有神的家的內涵,願我們的家是神家的延伸。
(五)「家」是聖徒裝備的基地: 門徒訓練應從家裏開始,聖經說做父母的責任是把上帝的道傳遞給他的兒女(申6:4-9) 。父母要在兒女的面前表現出敬畏神、愛神的榜樣,並要在生活的每個層面上將祂的道傳遞下去。要言教與身教並重,甚至可以說是身教重於言教。教育兒女的基礎是聖經。經上說:「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119:105) 又說:「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裏,免得我得罪你。」(詩119:11)
總結: 神在家裏的「家」,是有主的家,是基督作主的家,是蒙福的家,是傳承的家,是能夠延續上帝救恩的家,是事奉的家。教會在家裏面,家在教會裏面。家是裝備訓練兒女成為基督門徒的場所。若是如此,教會必因此得以茁壯,成為福音的燈台,讓這個罪惡的世界,能夠看到耶穌基督奇妙的救贖。
(本文源自劉傳章牧師在本院主辦的第一屆灣區基督徒教育大會上的信息,由吳羅瑜老師和賴伊雪晶師母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