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住棚節信息
耶穌的住棚節信息
賴可中 牧師/博士
今年的10月2-9日是猶太人的住棚節(Sukkot; Feast of Tabernacles)。依猶太人的宗教曆,節期從提斯利月(七月)15日開始,守節7日(利23:34-43)。這節期的意義有二:紀念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的40年間住帳棚,和紀念神的同在、引導、和保護。猶太人幾千年來慶祝住棚節,會用特殊的樹枝、樹葉和美麗的花卉在屋頂的陽台或街上支搭起帳棚,與親朋好友一同在帳棚裡歡樂感恩。
兩個慶典
自以色列人從被擄中歸回迦南地,住棚節加入了兩個典禮:一是「照亮聖殿典禮」(Illumination of the Temple Rite),人們會在聖殿的女院中放置四座大燈檯,每座高達75呎。住棚節的第一晚起就點燃燈檯直到節期結束,高聳的燈檯發出的火光照亮聖殿及耶路撒冷城,如此聖城每晚燈火通明,極遠處都能看見。典禮中一群「敬虔人」手持著火把,跳舞唱詩讚美神。這典禮是紀念神在曠野以火柱引導並保護以色列人,並表明猶太人相信神會在末世成為百姓的光(賽6:19-22; 亞14:5-7) 。
「汲水和澆水典禮」(WaterDrawing and Pouring Rite)是在節期的最後一天舉行,當日大祭司率眾人到西羅亞池汲取水灌滿一金瓶,帶到聖殿將水澆奠在祭壇前。典禮中詩班高唱讚美詩(詩113-118),最後由群眾三次高呼「稱謝耶和華!」。這典禮是紀念神在曠野給以色列人水喝,並且表明了猶太人所相信的,即彌賽亞來到之時會有一道永不停歇的活水從聖城流出,直到全地,且神會在末世將聖靈澆灌下來(亞13:1; 14:8; 結 39:29; 47:1-9; 珥 2:28)。
湧流的活水、聖靈與信心
約翰福音中有一段關於住棚節的記載,就是以這兩個典禮為背景。第七章開頭說:「當時猶太人的住棚節近了」(約7:2)。最後記載:「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7: 37-38)。約翰指明「耶穌這話是指著信祂之人要受聖靈說的」(約7:39)。當時人們不難明白耶穌的意思,因為汲水儀式的意義是活水湧流出來和聖靈澆灌下來。聖經中多處將水與聖靈相連,例如耶穌對尼哥迪慕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3:3)。使徒保羅說「我們都…飲於一位聖靈」(林前12:13)。耶穌曾對撒瑪利亞婦人說:「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4:14)。這節經文的活水與永生相連,水是生命所需,有水方有生命,人若無水便生命枯乾。若以水的豐盛缺乏代表生命的強壯瘦弱,一個能湧流出活水的生命是何等的強壯!這樣,以水喻意聖靈,它們各別與肉體的生命和屬靈的生命相連,因此,人要有聖靈方得屬靈的生命,要得屬靈的生命就必須相信耶穌,這也是使徒約翰寫這卷福音書的目的:「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1:31)。我有信心嗎?
世界的光、靈眼與信心
當日,耶穌又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1 接下來第九章醫好生來瞎眼的記載闡明了「耶穌是世界的光」。在這事件中,耶穌使一個生來瞎眼的人重見光明。耶穌在醫治之前說:「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約9:5)。接下來耶穌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然後吩咐他到西羅亞池子去洗,他就看見了。耶穌用泥土抹在瞎子眼睛上的舉動,使人聯想到當初神用泥土造人,耶穌為他重新造了一雙眼睛,表明祂是創造主。光使人能看見萬物,無光人只能在黑暗中摸索,耶穌說祂是世界之光指得是內心的、屬靈的光。祂說,凡跟從祂的,就是信祂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因有祂—生命的光—同在。耶穌在末了說了一句似乎矛盾的話:「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約9:39),何意?祂要人知道甚麼是真正的瞎眼,甚麼是真正的看得見。照祂回法利賽人的所說的,凡自認為沒有罪的,就是瞎眼的,是屬靈的眼瞎;凡承認自己有罪,相信耶穌的,就是能看見的,他的靈眼已經打開。
這事件描述了三種人;一種是這個瞎子,他雖眼瞎心卻不瞎,他真誠地表達對耶穌的認識。他回答法利賽人的詰問,說:他是先知,他是從神來的 (約9:17, 33),甚至勇敢地以智慧的話挑戰法利賽人無理性的懷疑。最後,當耶穌向他表明自己是神的兒子時,他說:「主啊,我信!」。他真的看得見!第二種人是瞎子的父母,他們明明知道是誰醫好了他們的兒子,但因怯於猶太人的權勢,就不敢承認。他們經歷了這麼大的神蹟,愛子被耶穌治好了,卻說謊推託不知道是誰醫好了他,不承認耶穌就是不相信祂,很可惜與救恩失之交臂。第三種人就是法利賽人,他們的自義與對律法的誤解,使得自己的心變得剛硬如石,以致於完全漠視耶穌的善行,抵擋耶穌的教導,其實是自絕於憐憫的神,為自己積蓄神的憤怒,是真正的眼瞎。我的靈眼打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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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句(8:12)很可能是耶穌接續7:37-38之後說的,論點:(1)經文7:45-52所記的是不同地點的事件;(2)淫婦事件(8:1-11)發生的時間多有爭議,未必是在這個日子;(3) 本節的「又」字表達耶穌接續前面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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