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資格
- 重生得救、品格成熟、在教會中有良好事奉表現,並得牧者或主內長者推薦。
- 修讀文憑或碩士課程者,須具四年制大學學士學位。
- 語言能力:必須能聽懂國語、閱讀和書寫中文。能閱讀英文參考書,並有托福成績者更好。
招生條件
- 本院以聖經為基督徒信仰與品行的最終標準,因此我們竭力尊重聖經有關治理教會的模式與理想,並在神學教育機構這獨特的處境中應用出來。
- 作為一所超宗派的福音派神學院,本院在治理上與任何宗派及教會組織並無關係。故此,我們所取錄的,是個別的學生,而不是任何教會組織的正式代表。
- 我們希望招收的學生,是學術上合乎資格、重生得救的成熟基督徒;從他們事奉的經歷,可知他們真心渴望服事主,另從信徒群體的印證,可見他們的品格、事奉的恩賜和潛力。
- 我們對申請人的評估,是根據他們就自己的個人見證和事奉所撰寫的短文、可靠來源的推薦,以及收生委員會與個別申請人面談的結果。我們同時鄭重考慮申請人所屬教會對他們品格與事奉的肯定,這從該教會為申請人持續的代禱與經濟上的支持可見一斑。
- 學生必須認同本院的信仰聲明;倘有不能同意之處,必須提供合理的解釋。
- 本院預期學生們以堪當典範的品行來尊崇所宣認的基督信仰,包括(但不限於)公開摒棄在聲稱信奉無神論或反基督教的組織中的會員身份,以及棄絕任何不符合聖經價值觀的生活方式與操守。
外地申請人須知
- 本院盼望每一位申請人都清楚從神領受全時間服事祂的呼召;蒙召感對傳道人一生的事奉極其重要。
- 本院盼望學生在求學期間能勤奮讀書,同時留意自己屬靈生命的成長與發展。
- 本院熱切盼望,學生在求學期間行為恰當,反映神的呼召,並表明自己是神的僕人,準備服事祂。
- 本院盼望學生在求學期間,無論是否被安排在某一間教會實習,都積極參與教會的事奉。
- 本院盼望從外國前來就讀的同學在畢業後返回原居地事奉,因為回原居地事奉不會有文化﹑生活習慣及語言上的困難,他們為神國度的事奉會更有效。
- 同學在就讀期間,若向本地政府申請政治庇護,有可能嚴重打擊日後計劃入讀本院之同學成功申請護照和簽證的機會。因此本院不主張在院同學申請政治庇護。如被發現,同學可能被勸喻退學。
- 除了不宜尋求政治庇護外,同學在就讀期間,參加任何政治活動都須小心謹慎;若有任何疑問,宜徵詢學院的意見與建議。目前在院同學極須保護日後入學同學的權益。
- 申請人若有經濟支持者,而他們的支持條件是要求同學畢業後返回原居地事奉,同學便須與他們簽署合約,作出返回原居地事奉的承諾。事後若不返回,同學須償還他們所付出的金額,得對方豁免者則屬例外。(經濟資助者可參考本院擬定的合約樣本。)
- 申請人之大學學位成績單須交給一指定的評審機構,以審核其成績單之真確性。
- 申請人若被院方接納,到學院後,須繳交第一年全年的學費。未繳費者則不能註冊。
- 申請人非必須報考托福,但應有中國的Level 4英文程度。到美國領事館申請學生簽證時,應能以英語作答。
- 除了曾在英語授課的大專學院、大學畢業者之外,所有同學到校後,須接受托福英文測試 (TOEFL),若及格(達到450分或相等積分),同學毋須上英文課;若不及格,同學必須上英文課,且在畢業前,須再接受同類英文測試,若不及格,院方會在其成績表上加以註明。
- 同學到學院後,不得四處向人/教會尋求經濟援助。有經濟困難者可向學院尋求指引。
- 根據美國聯邦法律,外來學生不得私下在課餘時間兼職賺取金錢,除非事先向美國政府申請並獲批准。在學院內獲得工作者則屬例外。
- 外來同學入讀後,院方須向美國政府負責同學的安全與行蹤,所以在就讀期間,同學不可擅自離美國境,必須事先書面通知校方。若前往三藩市灣區以外的美國地方,必須留下聯繫的資訊,以便校方通知急事。
- 同學在就讀期間,未得院方事先同意,不得隨意轉校。
- 作為日後的牧者、神的僕人,同學應樹立好榜樣,因此在就讀期間,當愛護學校,不應在個人網頁上或透過校外其它渠道對學校作任何詆毀性的批評。否則,同學會被請退學,或接受其它處罰。對校方有任何建議者,可用書面向校方提出或找老師對話。
|